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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微澜 - 2008-6-3 9:20:00
1. 球场各线段的名称、长度及作用是如何规定的?
答:网球场是一块由边线、端线、中线、发球线和中点组成的长方形的场地。球场两边的界线叫边线,边线长23.77米(78英尺)。在距球网两侧6.40米(21英尺)长的四条单打边线除起着判定单打击。球是否出界(边线出界)的作用外,还起着判定发球是否界外(发球边线出界)的作用。球场两端的界线叫端线。单打端线长8.23米(27英尺)(图1)。双打端线长10.97米(36英尺)(图2),比单打场地海边多1.37米(4 1/2英尺)。端线除起着判定击球是否界外(端线出界)的作用外,还起着判定发球员发球时是否踏线违例(脚误)的作用。在球网两侧6.40米(2l英尺)处的场内(单打球场场内)各画一条与球网平行的横线叫做发球线。联结两发球线的中点,画一条与边线平行的线叫做中线,中线与球网成“十”字形,将发球线与边线间的地面分成四个相等的区域,这个区域叫做发球区。发球员只有将球发在规定的发球区内才算合法发球。在端线的中心,向场内画一条10厘米(4英寸)长、5厘米(2英寸)宽的垂直于端线的短线叫做中点。中点将端线分成相等的两部分。中点限制着发球员发球时的站位。
2.你知道标准球网的规格吗?
答:双打球网长12.80米(42英尺),单打球网长10.00米(33英尺),宽为1.07米(3英尺6英寸),球网应允分展开,完全填满两网柱之间空隙,网孔大小以不让球穿过为准。球网应呈暗色,网顶的绳或钢丝绳要用白色网边布包缝,每边宽不少于5厘米(2英寸),也不得多于6.3厘米(2 1/2英寸)。
3. 在架设球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架设单打球场球网时应注意:网柱要安装准确。网柱应是直径不超过15厘米(6英寸)的圆柱或边长不超过15厘米(6英寸)的正方形。网柱高不得超过网绳顶部2.5厘米门英寸)。网柱中心距边线外沿0.914米(3英尺)。球网要挂好。
球网悬挂在直径不超过0.3厘米(1/3英寸)的绳或钢丝绳上,球网两端悬挂在网柱上,挂上网后两端高度(绳或钢丝绳上沿到地面的高度)应为1.07米(3英尺6英寸),中间高度为0.914米(3英尺),并用不超过5厘米(2英寸)宽的白色中心带绷紧束于地面。双打网柱应安装在网柱中心距双打场地边线外沿0.914米(3英尺)的位置上,挂上球网后网绳或钢丝绳的顶部距地面的距离应为1.07米(3英尺6英寸),球网中央高度为0.914米(3英尺),并用白色中心带绷紧束于地面。
4.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单打支柱”?
答,当一兼有双打和单打的场地挂着双打球网用于单打时,球网必须用高度为1.07米(3英尺6英寸)的两根支柱支撑,这两根支柱称为“单打支柱”。单打支柱的直径或边长不得超过7.5厘米(3英寸),单打支柱中心距单打场地边线外沿0.914米(3英尺)。
    5.你了解网球场地的发展情况吗?
答:世界上最早修建近代网球场地的国家是英国。1873年,英国少校沃尔特。克洛普顿?温菲尔德(Wal-ter Clopton Wingfield)在羽毛球运动迅速发展的启示下,他把古式网球和羽毛球的有些部分很好地结合起来,创造了室外活动的草地网球,并取得了场地图、规则和用品的专利权。当时的场地中间狭窄(6.40米),两端宽(9.10米),两条边线各长18.28米,网中央的高度为1.42米,网柱高为1.52米。1875年英国伦敦郊外温布尔顿设置了几片网球场,这几片网球场是长方形,长23.77米,宽8.23米,发球线距网7.92米,网中央高度为0.99米。1877年,在第一届温布尔顿网球冠军赛上,由于发球直接影响得分,因而提出1878年的比赛,发球线与网的距离缩短4英尺,从原来的26英尺,修改成22英尺。1878年增加了双打,场地在原单打的宽度上每边各增加4英尺6英寸(1.37米)。1882年规则又进行了修改,球网高度降为现在的高度,中央为3英尺(0.914米),两端高为3英尺6英寸(1.07米),并把发球区缩短了l英尺,成为现在的21英尺(6.40米)。从那时起到目前为止,网球场地的规格再没有发生变化。
6.你了解在比赛场地放置广告的具体要求吗?
答:在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单打支柱上均不得有广告。如在球场后面放置广告和其他物品时,则不得使用白色、黄色。任何浅颜色,只有当其不妨碍运动员视线时,方可使用。如广告放置在位于场地后面的司线员的座椅上,这些广告也不得使用白色或黄色。任何浅颜色,只有当其不妨碍运动员视线时,方可使用。
7.球场四周的挡网距比赛场地最少要有多少距离?
答:戴维斯杯,或国际网联主办的其他正式锦标赛规定,端线以外至少要有6.40米(21英尺)的空地,边线以外至少要有3.66米(12英尺)的空地。司线员座椅可安置在球场后面6.40米(21英尺)的空地内,或安置在球场旁边3.66米(12英尺)的空地内,只要座椅凸出该区不超过0.914(3英尺)即可。
8.球场固定物包括哪些?
答:球场固定物包括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还包括球场四周的挡网、看台、固定的或可移动的座位和坐椅及其占有人;安置在场地上空的设备,以及在各自位置上的裁判员(包括裁判员和那些在球场上有权获得一席位,以及被指定协助裁判员临场工作的所有人员)、辅助裁判员、脚误裁判员、司线员、拾球员等。
    9.你知道标准球的各项指标吗?
答:标准球的各项指标如下:球为白色或黄色,外表毛质均匀,接缝处没有缝线。球的直径是6.35—6.67厘米(2 1/2—2 5/8英寸),重量是56.7—58。5克(2—2 1/16盎司)。球的弹力为:从2.54米(100英寸)的高处自由落下时,能在混凝土地面上弹起1.35—1.47米(53—58英寸);气温在20℃(68°F)时,如果在球上加压8.165公斤(18磅),推进变形应大于0.56厘米(0.22英寸),小于0.74厘米(0.29英寸),复原变形应大于0.89厘米(0.3英寸),小于1.08厘米(0.425英寸)。此二变形值为对球之三轴所施的各试验读数平均值,每二读数不得相差0.08厘米(0.03英寸)。在海拔1219米(4000英尺)以上地方比赛时,可以使用另外两种球。第一种球落地后弹起的高度应大于121.92厘米(48英寸),小于135厘米(53英寸),其他规格同上所述,其球内压力应大于外界压力。这种球通常称之为“有压球”。第二种球落地后弹起的高度应大于135厘米(53英寸),小于147厘米(58英寸),其他规格也同上所述,其球内压力几乎和外界压力相同,并且已置于特殊比赛的气压下有60天或更长时间。这种球通常称之为“零压球”或“无压球”。
10.怎样进行球的弹性、外径、变形试验?
答:球的弹性、外径、变形试验法规如下:
(1)除另有规定外,网球试验应在温度约摄氏20度(华氏68度),相对湿度约60%之条件下进行。试验前24小时,应将球从空器中拿出,放在试验要求的温度和湿度的地方,并应在该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开始试验。
(2)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限定在气压计示度约76厘米(30英寸)之气压条件下进行。
(3)如球赛地点之平均温度、湿度或平均气压与各自的摄氏20度(华氏68度)、60%和76厘米(30英寸)相差甚大时,可使用另定的地域性试验标准。
这些调整后的标准,可由任何一个国家网协向国际网联申请,如经批准则适用于该地区。
(4)关于球径的所有试验,应使用金属板量径器,最好是耐腐蚀的金属板,板的厚度一致,均为0.32厘米(1/8英寸),板上有两圆形洞,其直径分别为6.54厘米(2.575英寸)和6.68厘米(2.700英寸)。量径器的内面应具有半径为0.16厘米(1/16)英寸)之凸形侧面。球不应以其自重穿过较小圆形洞而下落,但应以其自重穿过较大圆形洞而下落。
(5)对所定的有关球变形之所有试验,应使用在英国获得专利权、专利号码为230250,原由珀西?赫伯特?史蒂文斯(Perey Herbert Stevens)所设计,又加以改良及添加附属品,并经修改可测复原变形量之机器,但经某国网协所承认而具有与吏蒂文斯机器同等功能之机器,亦可使用。
(6)进行试验的程度:
(a)预压:任何球在试验前,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直径上,连续稳定地压缩约2.54厘米(1英寸),此操作进行三次(全部九次预压)。所有试验在预压后两个小时内完成。
(b)进行弹性试验。
(c)进行外径试验。
(d)进行重量试验。
(e)变形试验:将球置于改良的史蒂文斯机器上,并使球之接缝处与两压杆均不接触。加上接触砝码使指针与标线成水平,并将标度盘调至零。加相当于8.165千克(18磅)的试验砝码于秤杆上,匀速转动转轮加压,此时秤杆应离原位5秒后复平。停止转动后,记录读数(推进变形),再转动转轮至轮上刻度10处(2.54厘米(1英寸)变形)。然后将加压轮匀速反转(解除压力),直至秤杆指针与标线再度重合。如必要,等10秒钟后,指针已调整对准标线。记录读数(复述变形)。应在与每球最初测试点直径线成直角之另两点直径线上重复此操作。
11.规则对球拍有哪些规定?
答:规则规定:球拍如不符合下列规定,则不得在比赛中使用。
(1)球拍的击球面必须是平的,由弦线上下交替编织或联结组成,其组成格式应完全一致。每条弦线必须与拍框联结,特别是穿线后,其中心密度不能小于其他任何区域密度。
(2)弦线不应有附属物或突起物。如有附属物,只限用以限制或防止弦线的磨损、振动或分散重力,其大小和布置均应合理。
(3)拍框和拍柄的总长度不得超过81.28厘米(32英寸),总宽不得超过31.75厘米(12
1/2英寸)。拍框内沿总长不得超过39,37厘米(15 1/2英寸),总宽不得超过29.21(11 1/2英寸)。
(4)拍框,包括拍柄不应有附属物或设备。如有附属物或设备,只限用以限制或防止拍框和拍柄的磨损、振动或分散重力。任何附属物或设备,其大小和布置必须合理。
(5)拍框,包括拍柄和拍弦线,在每—分的比赛期间,不应有任何可使运动员实质上改变其球拍形状或改变其重力分配的设备。
12.当一种新球拍产生并想在比赛中应用时,应报请哪个部门批准?
答:国际网联应裁决某一球拍或原型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或能否批准它在比赛中使用。这样的裁决或是国际网联主动着手去做,或是根据某些当事人的申请。这些当事人包括运动员、器材制造商、国家的协会或它的会员。这些裁决与申请应根据国际网联适用的“回顾与听取程序”做出,其有关抄本可向秘书办公室索取。
13.有关拍弦问题规则是怎样要求的?
(1)球拍的击球面能否有一盘以上拍弦?
答:不能。规则很清楚地说到,交叉的弦组成一个式样,而不是几个式样。
  (2)如果拍弦是在一个以上的平面上,是否可以认为拍弦式样大体上是平整的?
    答:不可以。
  (3)拍弦上能安置振动减弱设备吗?如可以,设备安置在何处?
    答:可以。该设备只可安置在交叉的弦组成的式样外边,
(4)比赛进行中,当一名运动员拍弦突然断裂,他能否用该拍继续比赛?
    答:可以。

    (5)某运动员拿着一把拍弦上贴着一大块胶皮的球拍进场比赛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这块胶皮不属防止拍弦磨损、振动或分散重力的附属物,其布置也不合理,所以不可以用这种球拍进场比赛。
(6)某运动员拿着一把拍柄长短可以调节的球拍进场比赛可以吗?
答:可以。但调节后拍框和拍柄的总长度不可超过81.28厘米(32英寸)。
14.在比赛中怎样称呼运动员?
答:比赛时,运动员应各自站在球网的一边,先发球的运动员叫做发球员,另一边的运动员叫做接球员。随着比赛的进行,发球权的交换,发球员和接球员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15.比赛中对运动员站位有何要求?
  (1)运动员在击球前或击球后超过了球网的假定延长线,该如何判断?
      答:不判失分。只要他不进入对方场区内即可。在超过假定延长线时没有触网,又没有妨碍对方击球,若有碍对方击球,对方可提请裁判员处理,但越过假定延长线是允许的。
  (2)发球员要求接球员必须站在场内接球,是否必要?
      答:没有必要。接球员在自己场内一侧,可以站在任何位置上接球,发球员和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16.发球员和接球员是怎样确定的?
答:比赛前用掷硬币或旋转球拍的方法,来决定选择场区或发球权、接发球权。得胜者有权选择或要求对方选择。
  (1)选择发球或接球者,应让对方选择场区。
    (2)选择场区者,应让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
(3)让对方先行选择。
17.抽签选择有什么要求?
      (1)甲抽签获胜,选择发球,乙选择接发球对吗?
答:不对。乙应选择场区。因甲选择发球,接发球权就自然是乙的,没有必要再选择。
  (2)甲抽中签,甲让乙先选择,乙不选择怎么办?
答:乙不选择是错误的,在劝说解释规则的精神后,乙是会先选择的。
18.发球员在发球前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发球员在发球前应遵守以下几点规定:
  (1)发球员在发球前应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然后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球(仅能用一只手打球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球拍与球接触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2)发球员在每局开始发球时,应先从右区端线后开始发球,得(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发球区。这样得(失)一分就轮流交换发球位置。如发球位置错误而未发觉,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发觉,应立即纠正。
19.发球员在发球前出现下列行为可以吗?
      (1)单打比赛中,发球员站在端线后、单打与双打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发球,可以吗?
      答:不可以。单打比赛,发球员只能站在端线后,中点与单打边线假定延长线之间发球。
      (2)一局比赛5次平分后,怎样知道发球员应站在哪个发球区发球?
答:规则规定,比赛开始发球员要站在右区发球,这时的比分为0:0,得(失)一分后换左区发球,这时的比分是15:0 (0:15),再得(失)一分到右区发球,比分是30:0(15:15),由此得出:当双方运动员得分之和是。或双数时,发球员应站在右发球区发球;当双方运动员得分之和是单数时,发球员应站在左发球区发球。5次平分之和是双数,所以发球员应站在右发球区发球。

未名微澜 - 2008-6-3 9:20:00
20.什么样的发球是合法发球?
答:只有做到以下几点的发球才算合法发球:
    (1)发球员严格遵守发球前的一切规定。
(2)球抛起后,发球员一次挥拍将球击中。
    (3)发出的球越过球网直接落在规定的发球区内。
21.“脚误”是怎么回事?
  “脚误”是发球员在发球时脚(脚是指踝关节以下部分)所犯的错误。是发球违例之一。具体有以下两点要求:
(1)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发球员发球时如两脚轻微移动而未变更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动。
    (2)两脚只准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假定延长线之间,不能触及其他区域。
22.哪些情况属发球失误?哪些情况不是?
(1)发球时,发球员向上抛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球,是否判失误?
答:不判失误。重发球。若裁判员认为此举纯系故意而为,可按“阻碍击球”判处。
    (2)发球员向上抛球准备发球时,又决定不击球而将球接住,是否算失误?
答:不算失误。
(3)单打比赛在双打场地上进行,使用了单打支柱,发出的球触及单打支柱后落入规定的发球区内,应判失误还是判重发球?
答:应判失误。因单打支柱、双打支柱以及其间的球网、网边白布均系固定物。
    (4)某球员发球,在球拍触球前右脚迈进球场,随后将球发出并随球上网,应怎样判?
答:应判“脚误”。因球拍未触球,球的发送就没完成,没完成球的发送,.脚进球场是“脚误”。
23.当发球员的位置发生错误时,应怎样处理?
答:发现发球员的位置发生错误,应立即纠正,发现错误前的得分有效。
24.规则对第二次发球是怎样规定的?
答:规则规定: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球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如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错误时,应立即纠正,改在另区发球,但只能再发一次球。
25.这几个问题应怎样处理?
(1)发球员错区发球,失分后提出站位错误,应判发球失误,该如何处理?
    答:比分有效。下次发球应按比分站在正确的位置上进行。
(2)比分为15:15时,发球员站错位置,在左区发球,得了该分然后到右区发球,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发觉发球位置有误,先前所得的一分是否有效?应该站在何处进行第二次发球?
    答:原先得分有效,比分应是30:15;应改站到左区发球,原先失误有效,只能进行第二次发球。
26.发球员在什么时候可以发球?
答;发球员须待接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接球员做还击姿势就算已做准备;如接球员表示尚未准备,即使所发的球没有落到发球区内,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误。
27.什么情况下应判重发球?
答:凡根据规则必须重发球时,裁判员应呼叫“重发球”。以下几种情况可判重发球:
(1)合法的发球触及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后,仍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或发球触及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后,在落地前触及运动员身体和其穿戴物件。
(2)不论发出的球成功还是失败,接球员均未做准备。如重发球,则那次发球不予计算,但原先的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取消。
28.什么情况下判重赛?
答:凡根据规则比赛受到干扰时,裁判员应呼报“重赛”。下列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1)一位观众进入场内,妨碍了运动员击球,运动员可否要求该分重赛?
答;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击球时受到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况的妨碍,可判重赛;如果是场上固定物和场中安置的物件影响击球,则不判重赛。
    (2)运动员如遇到上述情况受到意外阻碍,裁判员判重赛,发球方已发球失误一次,还有两次发球机会吗?
答:有两次发球机会。因为规则说明在“活球”期间受到干扰,该分(而不是该次击球)应该重赛。
(3)依据规则“运动员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妨碍其击球时该分应重赛”的规定,甲方认为乙方受到意外阻碍,可否声称该分应重赛,而不还击对方来球?
答:不可以。裁判员没判之前,运动员只有继续比赛。
(4)当球击中在空中的另一球,是否算好球?
答:应判该分重赛。但若空中球是本场一名队员所造成,裁判员可按“阻碍击球”进行处理。
(5)如果裁判员或司线员错报失误或出界,继而又予以纠正,两项判定何者有效?
答:应判重赛,并给两次发球机会。如果裁判员认为双方运动员在击球中均未受到影响,则纠正的判决有效。
    (6)若第一次发球失误,球反弹回来影响接球员接第二次发球,接球员能否请求重发球?
    答:可以。除非他有机会将场中的球取走但却任其停留,则不得要求重发球。
(7)当球触及场内静止或移动的物体时,是否算好球?
答:应算好球。如果该静止物是在“活球”期间进入场内,应判重赛;如果“活球”期间球触及在场上流动的或在球场上空运行的物体,则必须判重赛。
    (8)第一次发球失误,第二次发球有效,因出现了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碍,妨碍运动员的击球,或因裁判员未能做出判定而需重赛时,应如何处理?
答:第一次发球失误不予计算,应判该分重赛。
    (9)“活球”期间球破裂,应怎样判?
答:应判重赛。
    (10)发球受到“发球无效”以外的一些原因的妨碍,是否判重发球?
答:不判重发球,而应判重赛。
29.比赛中发球次序是怎样变化的?
答: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虽成为接球员。以后每局终了,均依次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如发现发球次序发生错误时,发觉后应立即纠正,由应轮及的发球的球员发球。发觉错误前双方所得的分数都有效。如发现前已有一次发球失误,则不予汁算。如一局终了才发现次序错误,则以后的发球次序就以该局为准按规定轮转。
30.运动员何时交换场地?
答:双方应在每盘的第一、三、五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如一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双数,则不交换场地,须等下一盘第—局结束后再进行交换。如发生差错未按正常顺序交换场地,—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场区,按原来顺序进行比赛。
31.在比赛中怎样执行活球期这一规定?
答:规则规定:“自球发出时起(除失误或重发外),至该分胜负判定时止,为‘活球’期”。运动员在比赛中要执行好活球期的规定就必须先理解好活球期的定义。定义中关键的两个字是判定。活球期是否结束,不是事实的结果,而是人为的结局。比如:甲方运动员还击失误,裁判员未判,比赛继续进行。乙方运动员在对打结束后声称他应得这一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回答应是不可以的。因甲方击球失误,是事实,而裁判员未判,这个事实就不起作用了,所以比赛继续,直到裁判员判定时止,这个球才出胜负结果,“活球”期才结束。所以执行好“活球”期这一规定就要做到这—点;裁判员未判定时,就要继续比赛。
32.发球次序错误应怎样纠正?
(1)甲球员第二局发球,局数1:1时,甲又发了两分球,这时发现发球次序错误,应怎样纠正?
    答:应立即纠正由乙球员发球,甲发的两分球仍然有效。这局结束后,第四局比赛仍然由甲球员发球。
(2)甲球员先发球,局数3:4时,甲继续发球,这一局结束局分成4:4时,才发现发球次序错误,下局由谁发球?
    答:下局由乙球员发球。并以该局为准乙、甲轮流发球,直至该场比赛结束。
33.比赛中的失分有哪些?
答:比赛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球触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或网边白布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除外)。
  (3)还击空中球失败(站在场外击空中球失败也算失分)。
    (4)在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地面。
    (6)来球尚未过网即在空中还击(过网击球)。
    (7)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件触网。
    (8)抛拍击球。
    (9)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10)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时。
  (11)发过来的球,在落地前触及接球员的身体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时。
  (12)接球员挥拍没接到球时。
34.该判谁失分?
  (1)发球时,球拍从发球员手中飞出,在球触地面前触网,这是一次发球失误,还是发球失分?
    答:发球员失分。因为是在“活球”期间球拍触网。
    (2)发球时,球拍从发球员手中飞出,在球接触发球区以外地面后触网,这是——次发球失误还是发球员失分?
    答:这是一次发球失误。因为当球拍触网时,已成“死球”。
    (3)甲/乙与丙/丁比赛,甲发球给丁,丙在球着地前触网,然后由于球落在发球区外,判甲发球失误。试问丙、丁是否应失此分?
    答:判“发球失误’’是错误的。在宣判“发球失误”前,丙、丁已经失分。因为在“活球”期间丙触网。
    (4)运动员可否在“活球”期间跳过球网到对方场区而不被判罚?
    答,不可以。应判运动员失分。
    (5)甲削球刚过网,球又反弹至甲场区,乙够不着球,抛拍击球,拍与球一起落入甲方场区内,甲这时回球出界,乙失分还是得分?
    答,乙失分。因抛拍击球是违例的。
    (6)站在发球区外的运动员,在对方发来的球落地前被击中,他是得分还足失分?
    答:被球击中的球员失分。
    (7)运动员站在球场外还击空中球或用于接住球,声称他应得此分,因该球明显出界,可以吗?
    答: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不应得分。
    第一种情况,他用手接住球,根据运动员的身体或其穿戴的物件触球判失分的规定,应判他失分。
第二种情况,如他还击空中球失误,也应判他失分。
第三种情况,如他还击空中球为有效还击.则比赛继续进行。
    (8)在活球期间,一运动员的脚滑至网下,但末触网,这是否仍应认为是“触网”,因为球网应允分展开一直到地面。
答:不。如果运动员确实未触网,这不能认为是“触网”。虽然如此,很可能发生该运动员的脚侵犯对方场地的事。如果确实发生此事,那么主裁应呼报“侵犯”(invasion),并判对方得分。
(9)在双方对打过程中,运动员A将球抓住,并要重赛此分,声称此球软,不适宜比赛。
答:应判运动员A失分。球软并不是使此分重赛的理由,虽然如此,可将此球拿走不用。
35.遇到“阻碍击球”情况发生时,应怎样判处?
答:甲方的举动妨碍乙方击球时,该举动若属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无意则判该分重赛。根据规则这一规定,在遇到阻碍击球的情况时,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然后肯定是有意还是无意,有意阻碍判失分,无意阻碍判重赛。比如:一方在网前击球触碰了对方,就不一定判罚。若一方纯系击球的余力或没办法躲开对方时才触碰对方不应判罚。若球正常过网则继续比赛。又如:当球反弹后回过网去,追击该球的一方过网击球,但受到对方阻碍未能击球,这种情况要看对方是否能躲开让这一方过网击球,能躲而不躲判阻碍失分,躲不开应判无意阻碍,该分重赛。再如:在击球中无意连击而影响对方击球时不能判成有意阻碍。无意连击不是构成影响对方击球的动作。
36.你知道怎样算“有效还击”吗?
答: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是有效还击:
    (1)球触球网、网柱、单汀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或网边白布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2)对方发出或还击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场区内又反弹回去或被风吹回对方场区上空日寸,本方运动员挥拍过网击球,球落到对方场区内,其身体、衣服或球拍并未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的地面。
    (3)球从网柱或单打支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或单打支柱)。
    (4)合法击球后,球拍随球过网。
    (5)对方发出或击出的球,碰到本方场区内的另一球,而还击的运动员仍能回球到对方场区内。
    (6)单打比赛时,为了方便起见,可在双打场上另装单打支柱。单打支柱以外的球网、双打网柱、绳或钢丝绳及网边白布等都算固定物,不算单打网柱或球网的一部分。还击的球,如果从单打支柱和双打网柱中间绳或钢丝绳下穿过,并且没有触及钢丝绳、球网或双打网柱而落到有效场区以内,算有效还击。
    37.你能判断这些击球是否有效吗?

    (1)一个向场外飞出的球,触及网柱或单打支柱而落入对方场区内,是否属于有效还击?
    答:如果是发球,不属有效还击[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除外));如果是回击球,则属有效还击(球触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或网边白布后,从网上越过落入对方场区内)。
    (2)运动员双手握拍击球,是否为有效还击?
答:是有效还击。
    (3)发球或来回击球过程中,球触及停留在场内的另一球,是否就此判得分或失分?
答:不能就此做出判决,比赛应继续进行。如果裁判员未能判别继续比赛的球是否系原来所用的球时,应指令该分重赛。
    (4)运动员跑过去接对方吊球,并将球回击到对方场地上,然后碰到单打支柱和网柱之间的球网上,这如何判决?
答:继续比赛。这部分球网被认为是球场固定物。
    (5)运动员可否在球赛中使用一把以上球拍?
答:不可以。规则的全部含义是一把。
    (6)运动员可否要求将停留在对方场区内的球取走?
答:可以。但不得在活球期间进行。
    (7)甲削球过网后,球又反弹回甲方场区上空,乙举拍追击将球击中,是否判乙过网击球失分?
答:不判。此系随球过网。只要身体、衣着或球拍不触网,均属有效还击。
    (8)还击球时,球从网柱外绕进对方场区时,该如何判定?
答:根据规则规定,球从网柱或单打支柱以外还击至对方场区(不论还击的球是高还是低于球网或是触及网柱或单打支柱)为有效还击,所以该球应判有效还击。
38.在比赛中,球触固定物应怎样判处?
答:击出的球,落到对方场区地面后再触及固定物(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除外)时,判击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判对方得分。
    (1)一方运动员还击,球触及裁判员或裁判椅,他声称该球正向场内飞入,应如何判决?
    答:判击球者失分。
    (2)某运动员挑一中场高球。对方用力高压使球落到场内后跳到司线员身上,某运动员声称这是意外阻碍,应判重赛对吗?
答:不对,应判某运动员失分。因司线员是属固定物,球落到场区后再触固定物,应判击球方得分。

未名微澜 - 2008-6-3 9:23:00
39.怎样判定压线球?
答:击出的球落在线上称为压线球。因压线球都算界内球,所以判定一个球是否压线是非常重要的。判定球是否压线的关键是看清球落地一刹那球印与线之间的距离关系。球印与线相接触为压线球,球印与线相分离为界外球
40.你知道怎样才算胜一局吗?
答:运动员每胜一球得一分,胜第一分记分15,胜第二分记分30,胜第三分记分40,先得四分者为胜一局。但遇双方各得三分时,则为“平分”。“平分”后,一方先得一分时,为“该运动员占先”。“占先”后再得一分,才算胜一局;如一方“占先”后,对方又得一分,则仍为“平分”。依此类推,直到一方在“平分”后净胜两分结束该局。
41.胜几局才算胜一盘?
    (1)一方先胜六局为胜一盘。但遇双方各得五局时,一方必须净胜两局才算胜一盘。
    (2)决胜局计分制可作为本条规则(1)款平局时长盘的变通办法,但要在比赛前宣布这一决定。
42.决胜局计分制是怎样规定的?
答:决胜局计分制规则:决胜局计分制可应用于每盘的局数为六平时,但三盘两胜制的第三盘和五盘三胜制的第五盘不得使用此制度,应使用本条(1)款的长盘制,除非另有规定并在比赛前宣布。
    决胜局计分制如下:
    单打:
    (1)先得七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成六平时,比赛须延长到某方净胜两分为止。决胜局应全部采用数字记分制。
    (2)该轮及的发球员发第一分球,然后由对方发第二分及第三分球;此后轮流交替发球,每人连发两分球,直至决出该局与该盘的胜负为止。
    (3)该轮及的发球员在右区发第一分球后,即改由对方依次在左区和右区发第二、三分球;此后轮流交替发球,每人连发两分球,其中第一分球均应在左区发球。如果出现从错误的半区发球,在发觉前已得的分数均有效,但在发觉后应立即纠正错误的站位。
    (4)运动员应在每六分及决胜局结束时交换场地。
    (5)更换新球时,决胜局作为一局计算。如逢该局更换新球,应暂缓更换,待下一盘第二局开始时,再行更换。
双打:
单打比赛的规定都适用于双打比赛。轮到发球的运动员发第一分球,此后发球次序仍按该盘比赛中原先的发球次序排定,每人轮流交替发两分球,直到决出该局与该盘的胜负为止。
    轮换发球:
    运动员(或双打时一对运动员)在决胜局首先发球者,在下一盘第一局中为接球方。
43.你会处理在决胜局中出现的问题吗?
    (1)虽然在比赛前已决定并宣布采用长盘制,但是在局数六平时用决胜局计分制比赛,试问已得分数是否有效?
答:如果在第二分球尚未开始比赛前发现此错误,则第一分有效,但应立即纠正错误。如果在第二分球已开始比赛后发现此错误,则继续按决胜局计分制比赛。
    (2)虽然在比赛前已决定并宣布采用决胜局计分制,但是在局数六平时用长盘制比赛,试问已得分数是否有效?
答:如果在第二分球尚未开始比赛发现此错误,则第一分有效,但应立即纠正错误。如果在第二分球已开始比赛后发现此错误,则继续按长盘制比赛。如果此后局数到八平或更高的双数时(十平、十二平……),应采取决胜局计分制。
  (3)单打或双打比赛在决胜局时,某方运动员的发球次序错误,是否在发觉后仍按错误的发球次序轮流交替进行?直至该局结束时止。
  答:如运动员已发完该轮次球,则按错误的发球次序轮流进行下去。如该运动员尚未发完该轮次球时,发现错误后应立即纠正发球次序,原先分数有效。
44.一场比赛胜几盘才算胜?
答:男子比赛,一场比赛最多盘数是五盘(先胜三盘为胜);女子比赛,一场比赛最多盘数是三盘(先胜两盘为胜)。
45.国际比赛为什么以15代表一分,而又以40代表三分?
答:以15为单元的计分法始于中世纪。据天文六分仪的规定将一个圆分成六等份,每份为60°,每度为60分,每分为60秒。反转来,4个15秒为一分,4个15分为一度,4个15度为一份,于是把4和15提出来作为常数,即赢得一分球记15,赢得4分为一份,赢得4份为胜一盘。后来,将每盘比赛改为6份,称为六局,刚好是一个完整的圆。所以后来就把得一分记作15,得二分记住30,得三分记住40(是45的省略),当双方都得40分时为“丢司”(DEUCE),表示要取得胜利必须多得二分之意。
46.你能阐述一下决胜局计分制的由来吗?
答:70年代以前,网球比赛采用的是长盘剥(局数为6平时,一方先胜两局为胜),长盘制的优点是比赛成绩比较准确,偶然性比较小。但是常常出现平局无休止延续的现象,如1953年温布尔顿锦标赛有一盘比赛打过93局;1969年有一盘球打过100局(51:49)。马拉松式的比赛搞得运动员精疲力尽,弄得观众晕头转向,昏昏欲睡。鉴于上述情况,人们想方设法改变这项近百年历史的规章制度,70年代初,首先出现了乙分五胜制的“立见分晓”制,即局数6平时,第13局采用九分五胜制决以胜负。执行这个规则后,运动员和观众都随着比分的进展而步入高潮,特别是比分为4:4时,任何一方只要再胜一分就能“立见分晓”,所以紧张的赛场气氛往往令人窒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们感到“立见分晓”制太刺激,而且充满侥幸性,于是提出13分7胜制和没有平分的形式等设想,但都不理想。直到1978年,改为现在世界通用的12分7胜制。即规则中的决胜局计分制。决胜局计分制的应用使比赛的时间有所减少,杜绝了马拉松式的鏖战现象,运动员感到比较合理,观众也比较满意。
47.如何确定双打的发球次序?
答:双打比赛应在每盘开始之前,决定发球次序如下:每盘第一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二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第三局由第一局发球方的另一球员发球。第四局由第二局发球厅的另一球员发球。此盘以下各局均按此次序发球。
48.双打的接发球次序是怎样的?
答:双打比赛应在每盘开始之前,决定接发球次序。先接球的一方,应在第一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单数局继续先接发球。对方同样应在第二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双数局继续先接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49.双打发球次序错误时应怎样纠正?
答:在双打比赛中,发球次序发生错误,应在发觉时立即纠正。但已得的分数或已成的失误都有效。如发觉时全局已经结束,此后发球次序就以该局为准轮流发球。
    50.双打接发球次序错误你会纠正吗?
答:在双打比赛中.接发球次序发生错误,发觉后仍按已错误的次序进行,等到下一接球局再行纠正。
51.双打发球失误或得分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在双打比赛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判发球失误:
    (1)单打发球失误的所有规定。
    (2)发出的球触及同队队员或他穿戴的物件时。发出的球,在着地前触及接球员的同伴或他穿戴的物件时(发出的球触及球网、中心带、网边白布后除外),应判发球方得分。
52.你知道在双打比赛中两名运动员应怎样还击吗?
答:在双打比赛中,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
53.你会处理在双打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吗?
    (1)双打比赛时,一方有一名运动员没有及时报到,其同伴可否要求允许他一人与对方进行比赛。
答:不可以。
    (2)双打比赛,发球员的同伴或接球员的同伴,是否允许站在妨碍接球员视线的位置上?
    答:可以。发球员的同伴或接球员的同伴可以按其愿望站在自己一侧球场内或球场外的任何位置。
    (3)甲、乙与丙,丁进行双打比赛,第一局甲发球,第二局丙发球,当局数3:2时,丁发球,丁发了两分球后,甲提出:丙、丁方发球次序错误,应怎样处理?
    答:当甲提出丙、丁方发球次序错误后,立即中止比赛,按甲、丙、乙、丁轮流发球的次序查找3:2局时下局(第六局)应发球的队员,查找结果应由丙发球,证明丁发球是错误的。发觉错误后立即纠正,由丙发球,直至该局比赛结束,丁发球进行的两分比赛成绩有效。
    (4)如上所述,丁发了一局球后,局数为3:3时,发现丙、丁方发球次序错误,请问从第七局开始,双方的发球次序应是怎样的?
    答:当局数为3:3时,正确的发球次序(从下一局开始)应是乙、丁、甲、丙,如此轮至该盘比赛结束,由于第六局丁错发了一局球,所以纠正后的发球次序应是乙、丙、甲、丁。
    (5)甲、乙与丙、丁进行双打比赛,双方接发球次序分别为甲、乙,丙、丁(丙了方先发球)。第三局15:0时甲接发球,请问接发球次序对吗?如果不对,应怎样纠正?
    答:接发球次序不对,15:0时应由乙接发球。纠正方法是按错误的接发球次序将这局比赛打完。在第五局比赛时,再纠正过来。
    (6)甲、乙两人同时挥拍还击同一个来球,当甲的球拍击到乙的球拍时,乙拍将球击回,这是合法还击吗?
答:是合法还击。
    (7)甲、乙与丙、丁进行双打比赛,甲击出一个高球,丙挥拍高压没有击到球,由于用力过猛造成球拍脱手,在球落到司线员身上后球拍触网,丙方是否失分?
    答:甲方失分。
    (8)运动员甲回击对方发球,运动员乙说“等一下”,同时移过去看球印,主裁判停止了比赛,对方声称运动员甲回击的球,被他们打死了,该怎样判?
    答:要检查球印,如果发球是界内,则甲、乙方失分。
54.运动员在比赛中可以接受场外指导吗?
    (1)运动员何时可以接受场外指导?
    答:团体赛中,在交换场地时,可由坐在场内的队长给以指导,但在决胜局换边时不得进行指导。在其他比赛时,运动员不能接受指导。在比赛中,运动员或教练员应严格遵守这些条款。
    (2)运动员在不该接受指导(包括任何建议与指示)的时候接受了指导,应怎样处理?
    答:如果运动员在规定的指导时间外接受了指导,裁判员要给以警告。在裁判员发出警告后,他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当使用批准的罚分制(指三级罚分制)时,裁判员应按照罚分制处理。
    (3)如果用一种不妨碍别人的方法,用信号指导运动员,这时裁判员应警告运动员,还是取消他的比赛资格?
    答:裁判员一旦发现有人给予语言或手势的指导,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如果裁判员未发现有人指导,运动员可提请裁判员注意有人在进行指导。
(4)五盘三胜比赛时,中间休息10分钟,或比赛中断运动员离开场地,他能否接受指导?
答:可以。如上所述,当运动员不在球场时,可任意进行指导。
55.你知道更换新球的有关规定吗?
答:假如在规定的局数以后应换新球,但在正确的次序未换新球,则此错误应等到该轮及发新球的运动员或在双打时该对运动员,在其下一轮发球局到来时予以纠正,更换新球。此后,应按原先规定的两次换球间的局数来更换新球。
    56.因故比赛中断,当运动员重新做准备活动时,应该用什么球?
答:重新做准备活动时应使用新球。准备活动结束,这些球应拿走,用新球替代,再继续比赛。
57.换球时,错把新球给了对方去发球,应怎样处理?
答:如果此错误是在第一分以后发现的,则这个(或这对)运动员继续用新球发球,应该用新球发球的运动员,在下一局接受新球并发球。
58.对违反行为准则的运动员怎样处罚?
答:网球是一项文明高雅的体育运动项目,网球运动员在比赛中不仅要表现出高超的技术水平,而且要体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那些不重视道德修养、经常违反运动员行为准则的运动员应受到应有的处罚,处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进行比赛处罚,一种是进行经济处罚。
59.何为“三级罚分制”?
答:三级罚分制是对违反运动员行为准则的运动员进行比赛处罚的具体方法。一级(第一次违反行为准则)——警告,二级(第二次违反行为准则)——罚失一分,三级(第三次违反行为准则或严重违反行为准则)——取消比赛资格。三级罚分制适用于所有的网球比赛。而且无论在准备活动还是在比赛中均应执行此罚分制。因为它的目的是阻止不良体育道德行为,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例如防止运动员故意拖延比赛时间,保证比赛按时开始,如果运动员在开赛后15分钟未到场,则要被撤消比赛资格。但该罚分制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而是为了保证比赛规程和规则的完整。
    三级罚分制主要是对违反行为准则的运动员所进行的处罚方法,常见的处罚原因有:
    (1)准备活动后,或在分与分之间和交换场地期间,故意拖延比赛。
    (2)体力不支后或规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三分钟后,不能进行比赛。
    (3)在运动员和裁判员争论过程中,拖延时间,并在被要求开始比赛后,不能立即比赛。
    (4)可见和可闻的污言秽语。
    (5)乱摔拍子,乱打球和乱打场上设备。
    (6)骂人或打人。
    (7)接受教练指导。
    (8)不良体育道德行为。如用吐沫唾人等。
裁判员是三级罚分制的执行者。一般情况下应由主裁实施三级罚分制,但裁判长有权要求任何裁判员对某个运动员的行为进行三级罚分制的处罚。在信任制的比赛中,裁判长也可根据自己的判断直接对运动员进行处罚。如司线员发现运动员有不良的体育道德行为,可立即向主裁汇报,主裁根据其汇报的情况对运动员进行处罚。通常执行三级罚分制是采用逐级处罚的方法。但如有严重的犯规行为,虽然是初犯,也可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如对打人等行为,主裁可宣布一次取消比赛资格。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再由裁判长进行最后的定夺。在双打比赛中,对一方运动员的任何一名选手的处罚,被看作是对整个配对的处罚。如甲乙对丙丁进行双打比赛,甲因乱打球受到警告处罚,随后乙又乱摔球拍,这时,他们要受到罚失一分的处罚。如再犯,则被取消比赛资格。
60.你能胜任裁判长一职吗?
答:裁判长是一切正式网球比赛所不可缺少的临场官员。裁判长是由主管该赛会的组织机构委派的全权代表,负责指挥着一个大赛。比赛的级别不同,对裁判长资格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讲,国际网联将裁判长分为两级:金牌裁判长和银牌裁判长。国际大型比赛要由金牌裁判长担任,而地区性或较低级别的国际比赛则由银牌裁判长担任。我国国内的网球比赛,必须由中国网协批准的国家级裁判员担任裁判长一职。国际比赛中,根据比赛级别的不同,有的只设一名裁判长,有的设一名监督和一名裁判长。目前我国国内的比赛仍按照一名裁判长和若于名副裁判长的模式设置。只有在全国网球巡回赛上。参照国际惯例,设监督和裁判长各一人。
    国际网联的监督和裁判应做到:
    (1)担任现场终审仲裁人员。对竞赛规则、竞赛准则、行为准则、网球规则及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他都有解释权和处理权。
    (2)赛前,安排必要的学习和实习,以便使全体裁判员能全面了解所运用的—切规则与程序。
    (3)指定裁判组长并保证其能正确地履行职责。
    (4)安排每场比赛的主裁和司线员。
(5)当有必要改善比赛中的裁判工作时,他可撤换主裁,也可撤换或轮转司线、司网裁判。
    (6)保证每块场地、球网及网柱都能符合网球规则要求,并且每一块场地都有以下设备:
①主裁椅。
主裁椅的高度应在1.82米至2.44米之间。
    主裁座椅的中心点应距网柱0.9米。
    若使用麦克风,必须固定安装,不可手持,并且要使用带有开关的麦克风。裁判座椅及其周围不得安装供公共广播用的麦克风。
    若在室外比赛,裁判座椅应有遮阳设备。
②司线椅
发球司线员和端线司线员的座椅,应安放在其对应线的靠近挡网处或离边线3.7米处,但座椅不可垫高放置。
    中线司线员和边线司线员的座椅,除另有安排外,应放在场地后面。
    当有阳光时,司线员不可正对阳光。若无阳光时,司线员的座椅应放在主裁对面。
③司网裁判座椅司网裁判座椅应放在网柱边,并应尽可能地放在主裁对面。
④运动员座椅运动员座椅应放在主裁椅两侧。
⑤场上用品每场比赛均应供应运动员饮水、其它饮料,并备水杯、毛巾等。
⑥量具应具备能量网和单打支柱的尺。
⑦秒表、记分表等每一场比赛的主裁应有一块秒表、国际网联记分表和铅笔。
  (7)保证赛场后的挡网、广告牌和后面的墙壁不可以是白色、黄色或其它浅颜色,以免干扰运动员的视线。
    (8)在开赛前应决定并通知参赛者比赛的条件(如用何种网球、用球数、换球局数、地面情况、何种赛制、长盘或短盘和其它有关事项)。
    (9)在运动员休息地的显著位置设置布告栏,并通知所有的运动员。每日赛程表应尽快地张贴于此。任何运动员都有权从监督和裁判长处获得每天比赛安排。
  (10)在固定的地点安置赛会时钟,并通知所有的运动员其安置的地点。除另有规定外,手表、怀表等不能用作赛会时钟。
  (11)抽签前,应从竞赛委员会处得到“照顾对象”的名单,应与竞委会商讨以下事宜;
      ——报名参赛运动员的最后名单;
      ——种子排位所需的排名表;
      ——其它抽签需要的有关资料。
    (12)进行预选赛和正选赛抽签工作。
    (13)在监督和裁判长办公室及布告栏上张贴所有签到表(预选赛、正选赛、替换和幸运失败者表)。
    (14)以紧接前场的方式或限定开始时间的方式,安排每日比赛。
①在安排第一天的比赛前,裁判长可与前一周比赛的监督或裁判长联系,以便确定仍在他处比赛的运动员到来参赛有无困难。在可能范围内,在不损害公平合理的赛程安排的条件下,裁判长在安排比赛时,对于有一定困难的运动员,可给予适当照顾。
②预选赛
单打预选赛应在正选赛开始前一天全部结束。除因天气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干扰赛程外,预选赛中运动员每天最多能赛两场单打。若在一天内赛完一轮以上的预选赛,其比赛顺序应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地按比赛抽签表秩序进行。
③正选赛
除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干扰赛程外,运动员每天只能安排一场单打和一场双打。除监督或裁判长另有安排外,应安排运动员先进行单打后进行双打。
    (15)当在沙地或其它松软地面上进行比赛时,应在赛前保证地面平整、场地线清楚。
    (16)决定场地是否适合比赛。
    (17)设置特定的地点,采用一切合理方式,按赛程要求,通知运动员上场比赛。凡经通知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均应准备上场比赛。在特殊情况下,由监督或裁判长决定何时通知运动员上场比赛,或裁定何时确已宣布过比赛。
    (18)决定某一场比赛是否更换场地进行。
    若闷气候恶劣或其它无法避免的因素,导致正在进行中的比赛中断或暂停,若有必要排除运动员一天赛两场单打的可能性,或考虑有必要结束比赛,监督或裁判长无需考虑场地的地面性质和类别,可将比赛移到室内或室外场地进行。
    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比赛一旦正式开始,即第一分的第一发球已经发出,则未经双方同意,比赛不可更换场地进行。双方协商时,不可进行干涉。
    尽可能在进行中的该盘双数局赛完后或一盘结束后,更换场地。
    (19)因天气原因、光线不足或其他原因等,由监督或裁判长决定何时停赛。若因天黑停赛,则应在进行中的该盘双数局赛完或整盘结束后停赛。
  (20)在比赛中,负责调查“违反行为准则”的事实,并给以恰当的处罚。对违反行为准则严重的运动员,监督或裁判长可取消其比赛资格或罚款;对执法中有不良行为(如故意偏袒一方)的裁判员,监督或裁判长可撤换该裁判。
(21)在赛前与赛后,适当安排护送运动员进场和退场。
    (22)在比赛期间,如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问题的判定有异议,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比赛期间,监督或裁判长应始终在场,但监督或裁判长不可上场担任主裁。
    (23)赛后,监督和裁判长最主要的两项工作是:一向赛会主办单位写出书面总结;二给每位参加裁判工作的人员写出书面鉴定,并将此鉴定同总结一并上交主办单位(国内比赛为中国网协,国际比赛——般为国际网联、职业网联和女子职业网联)。当你具备以上基本素质并有完成以上各项工作能力的时候,你就能胜任裁判长一职了。
61.你清楚裁判组长的职责吗?
答:如果你是一名裁判组长,你就应做到以下几点:
    (1)召集足够合格的裁判员担任比赛的裁判工作。
    (2)组织裁判员进行必要的赛前训练,并复习网球规则、竞赛规程和行为准则。
    (3)准备一份比赛中所有裁判员名单,并注明通讯地址、各自的裁判级别(国际网联批准的或国家网协批准的)。应将此名单复印后交监督或裁判长各一份。
    (4)制定每天裁判员上场顺序,所做安排需经监督或裁判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5)赛前召开碰头会,介绍有关场次的安排和执法程序,如:如何呼报,裁判手势要求,场地轮转安排等等。
  (6)评估所有裁判员的工作表现。
    (7)在比赛进行中应随时在场。除监督或裁判长另有安排外,裁判组长不能担任主裁或司线员。
(8)协助监督和裁判长履行他们的职责。
未名微澜 - 2008-6-3 9:23:00
62.你会当裁判员(主裁)吗?
答:如果你想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主裁判,就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熟悉网球规则、竞赛规程和行为准则中的所有内容。并应按国际网联“裁判员职责和程序”进行工作。在比赛中严格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
    (2)按着监督和裁判长的要求着装。
    (3)在开赛前召集双方运动员:
      ——介绍与运动员有关的情况;
      ——在准备活动前,当双方运动员或队均在场时,主裁抛掷挑边器,以选择发球权或场地。如在比赛开始前,准备活动期间,被暂停,抛掷挑边器的结果仍然有效,但获优先权的运动员也可重新选择。
      ——决定运动员所穿的服装是否符合“行为准则”中关于服装条例的要求。更换服装的时间若超过15分钟,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如在15分钟内返回场地可重新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
    (4)开赛前,主裁应清楚监督或裁判长是否为运动员安排了运动员进、出场的护送人员(这一条是指国际大赛而言)。主裁应在运动员进场之前提前到场。
    (5)应备有秒表,用来计时,包括准备活动、分与分之间20秒间歇、交换场地时的90秒以及规则条款中所规定的任何其它特定时间。
    (6)确保有足够的比赛用球及用过的旧球。
    (7)裁判比赛中一切“事实”问题(当设有司线员,他或她应呼报出界球)。
    (8)确保双方运动员及所有临场裁判员,能按规则行事。
(9)当认为有必要改进裁判工作时,可撤换、轮转任一司线员、司网员和脚误裁判员。
    (10)主裁对比赛中出现的“规则”问题,可先做出裁决。但运动员对此有权向监督和裁判长提出申诉。
    (11)按照国际网联裁判员职责和程序,在每分结束后宣报比分。
    (12)当司线员或司网裁判员宣报不够响亮时,或当近线球需给予证实以消除运动员的疑虑时,主裁可重复宣报。
    (13)按照国际网联裁判员职责和程序的要求记录比赛记分表。
    ( 14)只有当司线员明显误判时,主裁方可改判,并且必须在司线员错判后立即改判。一切改判必须符合国际网联裁判员职责和程序的要求。当运动员明显脚误,而司线员未判时,主裁应按照国际网联改判司线员明显误判的程序进行宣判。
    (15)负责检查沙土场上的球印。除沙土球场外,其它场地则不可检查球印。
    (16)尽力维持观众秩序。当观众有碍比赛进行时,主裁应婉言相劝,并请求合作。
    (17)比赛时,主裁应负责引导拾球员协助运动员,而不是干扰运动员。
(18)确保比赛场,上有足够的比赛用球,负责换球,并决定比赛用球是否适用。每次换球前,应适当地预先开启球筒,并做充分地检查以避免因换球延误比赛。
    (19)决定场地能否继续使用。比赛中若主裁认为条件的变化足以影响比赛继续进行时,或因雨或其他原因而迫使比赛暂停时,主裁应中断比赛,并报告裁判长。暂停比赛直至改期再赛期间,主裁自己与其他临场裁判人员应确保随时恢复比赛的准备。若因天黑停赛,则应在进行中的该盘的双数局赛完后,或整盘结束后方可停赛。当监督或裁判长同意暂停或改期比赛后,主裁应记录时间和分、局、盘等比分,发球员姓名,双方在场上的位置,并收集所有比赛用球。
    (20)熟悉网球方面的英语。
    (21)比赛后,主裁应向监督或裁判长全面汇报有关比赛中所执行“行为准则”的情况。
63.你知道司线员的职责吗?
答:司线员是大型网球比赛中所不可缺的看线的裁判员。司线员的编制有11人制、7人制、6人制、5人制等。司线员在场上的位置是固定不变的。边线和中线司线员应在端线后6.40米的地方就坐或站立;端线和发球线司线员应在边线后3.70米的地方就坐或站立。司线员的具体工作范围有以下几点:
    (1)按国际网联裁判员职责和程序履行职责。
(2)与其他司线员一起身着比赛大会统一规定的司线员服装。司线员不可身穿影响运动员视力的白色、黄色或其它浅色服装。
(3)每场赛前,准时到场。
    (4)为争取最佳看线位置,必要时可离开座位。
    (5)只负责呼报白己所管辖的线,不可对他人的宣报发表意见。
    (6)当不能做出呼报时,应立即做未看见手势。
    (7)司线员的呼报要及时、准确,在运动员发球失误时要喊Fault(失误),在运动员往返击球中球出界要喊Out(出界)。当司线员出现误判时,要立即更正错误呼报,呼报出Correction(更正)。
    (8)当球确实触地时(成死球),方可呼报“出界”或“失误”。
    (9)司线员的手势要及时、准确、大方。呼报和手势的顺序是先呼报,后做手势,手势是声音的补充,做手势时手心正对主裁。在呼报脚误(Foot fault)时,手臂上举,手心朝前;当球落在线附近的界内时,司线员双手手背朝上,放在两腿之间。
    (10)当主裁改判时,司线员应保持沉默。运动员的一切询问要交主裁处理。
    (11)端线、边线或发球中线的司线员负责呼报脚误。
(12)当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而主裁未见时,司线员应立即向主裁报告。
    (13)不要为运动员拾球或递毛巾。
    (14)不要为运动员鼓掌。
    (15)不要与观众交谈。
    (16)未经主裁允许不得离开场地。对于主裁的改判,司线员只能服从,不得申辩。对于运动员的出言不逊,司线员不可回敬,但可报告主裁,请他做出处罚。
64.在网球比赛中,司网员及拾球员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网球比赛中,我们经常看见一位坐在网柱旁的裁判人员,他就是司网裁判员。司网裁判员的主要任务是:在运动员发球时,他手扶球网上缘,遇有擦网,立即呼报“net”(擦网),然后将手上举。大凡看过四大网球公开赛电视转播的网球爱好看,都会发现在比赛场内有跑动捡球、传球、递球的少年。在运动员击球时,他们或立或蹲,纹丝不动;当运动员喘息时,他们似离弦之箭,疾奔地上的球……这就是在比赛中直接为运动员服务的拾球员。比赛设置拾球员的根本目的是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
    拾球员的主要工作有如下几点:
    (1)当运动员击球(或发球)失误后,迅速捡去场上的球。
    (2)将球由接发球员一边的底线传给网前的拾球员,网前拾球员将球传给发球员底线的拾球员,发球员底线的拾球员再将球传给发球员。发球员拿到球后应迅速发球,不得延误。
    (3)主裁需要的东西,拾球员给递,主裁有指令,拾球员给传达,免去主裁上下裁判椅。
    (4)帮运动员拿毛巾、递水;运动员休息时,为运动员撑阳伞,网前两名拾球员要在运动员眼前与运动员面对面地站立。拾球员必须熟悉网球规则,知道双方选手何时交换发球,何时既交换场地又交换发球。何时只交换场地而不换发球(在平局决胜制时)。这样才能准确地将球递到发球员一边。另外,拾球员必须掌握传、接、递球的技巧,做到及时、准确,以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最后,拾球员应具备较成熟的思想,较健壮的体质,这样才能在赤日炎炎下与激烈的比赛中圆满地完成拾球员的工作任务。
65.在网球比赛中,能否对裁判结果提出异议?
(1)裁判员判重赛,但某运动员声称该分不该重赛,可否请裁判长做出判定?
    答:可以。有关网球规则的问题,即涉及特殊事例运用规则的问题,首先应由裁判员判定。但是如果裁判员不肯定或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定有异议时,则可请裁判长做出判定,他的判定是最后的判定。
    (2)裁判员判球出界,但某运动员声称该球是好球,可否请裁判长做出判定?
答:不可以。这是具体发生的事例,是在特殊事例中具体发生的情况,因此,临场裁判人员的判定是最后的判定。
    (3)如果裁判员认为往返击球过程中有一明显错误,可否在这一往返击球结束时,改判司线员的判定。
答:不可以。除非他认为对方击球受阻碍。否则,裁判员只能在发现错误后,立即改判司线员的判定。
    (4)司线员判球出界,裁判员未能看清楚,虽然他认为这是界内球。他可否改判司线员的判决?
    答:不可以。裁判员只能在他毫不怀疑地认为司线员的判定是错误时,或在司线员判定为好球,而他已看清球和界线之间确有距离时,或在司线员判定为出界或失误,而他已看清是压线球或界内球时才能改判。
    (5)裁判员已报分,司线员可否改变他原来的判定?
    答:可以。如果司线员发现自己判错,只要他是立即呼报“更正”就可以。
    (6)司线员判球出界后,运动员声称他的回击球是好球,裁判员可否改变司线员的判定?
    答:不可以。裁判员决不能因为运动员的抗议或申诉而进行改判。
    (7)运动员在交换场地时,可否得到额外的时间,以便更换他的鞋和袜子?
  答:可以。主裁判可在规定的交换场地时间以外,允许有一段合理的延长时间,以便运动员更换鞋和袜子。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员不允许离开球场。
    (8)在一场双打比赛中,运动员甲对警告和罚一分负有责任,运动员乙对取消比赛资格负责,两个队员能参加单打吗?
答:两个队员应从单打比赛中退出。
    (9)比赛中,某运动员在输掉一盘第二盘又以0:4落后的情况下,对主裁的某一判决不满意,以连续击球下网输掉了这场比赛。对这个运动员的行为有何处罚?
答:这名运动员违犯了行为准则中“尽最大努力打球”这一条款,按三级罚分制处罚,但必须与裁判长取得联系后执行。另主裁可按“非运动员行为”这条处罚。但对这样问题的宣判与处罚一定要慎重。
    (10)在A/B与C/D进行的双打比赛中,裁判员没有取下单打支柱。运动员A击球后,球击中单打支柱,并落入对方场地,运动员D击球落网,应怎样判?
    答:判A/B得分,取下单打支柱,测量网高,继续比赛。
    (11)在第一盘比赛结束后,某运动员换上一件胸前有生产厂家商品牌名的T恤衫,主裁应怎样处理。
答:主裁应让他换上比赛服装,他若不从,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要求他去换上比赛服装,若运动员再拒绝,裁判长可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处以罚款。也可让他穿此服装比赛,赛后处以罚款。
(12)在沙土地比赛,主裁宣判一个界内球,并报分。而失分方对此提出异议,并在球印处画上一个圈让裁判验球印,应怎样处理?
    答:主裁应先检查球印,若实属错判应改判。
(13)在双打比赛中,运动员A发球给运动员C,D在C接球时喊擦网,此时运动员A上网拦击入网,应判谁失分?
    答:主裁应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来进行判定,若主裁认为根本没擦网,则判D故意干扰,C/D失分。
(14)在准备活动期间,某运动员突然受伤,使比赛无法开始。当3分钟意外伤害事故暂停时间结束后,该运动员仍无法比赛,应怎样处理?
    答:必须按违犯行为准则的三级罚分进行处理,决不能延长暂停时间。即使准备活动不属正式比赛,但受伤运动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比赛,若不按时开赛,将视为弃权或取消其比赛资格。如果这是第一轮比赛,将有一名幸运失败者(预选赛中未能进入正选赛的最后一轮失败者)来顶上。
455651252 - 2008-6-4 10:25:00
顶,

    好大一片啊,

  知识积累中,

    茄子辛苦了。
da120song - 2008-6-11 11:32:00
不错...懂了许多..


                      顶
未名微澜 - 2008-6-16 23:17:00
:D 恩 是完全版的  大家翻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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